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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生态环境厅(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厅、委),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过程中锻造新的产业竞争优势,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新型工业化,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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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徽省2024年重点项目清单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安徽省2024年重点项目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地、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将实施重点项目作为落实重大战略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加快布局新赛道、培育新动能,发展新质生产力。要深入开展有效投资专项行动,以先进制造业投资为重点,聚焦基础设施、民生等领域,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带动放大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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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4版)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4版)》,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一、持续对标一流水平推进改革创新。贯彻国家及我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学习跟进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成熟度指标体系,常态化对标国内外一流标杆水平,针对工作短板弱项,强化机制流程创新,推出更多集约高效、首为首创的务实举措。深入实施《安徽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做好相关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改废,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建设法治化水平。 二、聚焦企业所需所盼优化为企服务。深入开展政务服务“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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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合肥市新型储能发展规划(2023-2027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合肥市新型储能发展规划(2023-2027年)》已经市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12月28日 合肥市新型储能发展规划(2023-2027年) 新型储能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关键支撑,对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完成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保障能源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关于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能源〔2022〕209号)、《安徽省新型储能发展规划(2022-2025年)》(皖能源新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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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4版)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4版)》,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一、持续对标一流水平推进改革创新。贯彻国家及我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学习跟进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成熟度指标体系,常态化对标国内外一流标杆水平,针对工作短板弱项,强化机制流程创新,推出更多集约高效、首为首创的务实举措。深入实施《安徽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做好相关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改废,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建设法治化水平。 二、聚焦企业所需所盼优化为企服务。深入开展政务服务“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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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合肥市新型储能发展规划(2023-2027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合肥市新型储能发展规划(2023-2027年)》已经市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12月28日 合肥市新型储能发展规划(2023-2027年) 新型储能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关键支撑,对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完成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保障能源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关于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能源〔2022〕209号)、《安徽省新型储能发展规划(2022-2025年)》(皖能源新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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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马鞍山市拟推荐申报2016-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的公示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24〕2号)要求,现将马鞍山市拟推荐申报2016-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申报情况如有异议,请向我局实名书面反映。 电话:0555-8355658 传真:0555-8355664 联系地址:马鞍山市人民政府4号楼333室 邮编:243000 附件:马鞍山市拟推荐2016—2022年度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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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蚌埠市2024年度高企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和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皖科企秘〔2024〕52号),现就我市2024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在蚌埠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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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关于2024年安徽省新产品(第一批)拟推荐名单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规范安徽省新产品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2024年安徽省新产品(第一批)蚌埠市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4年2月28日—2024年3月1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项目有异议,请以真实身份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科、市纪委监委派驻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反映,反映方式包括来人、署名来信、来电、传真等,对匿名方式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我们将严格保密举报人身份信息。 联系方式: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科(市政府综合楼5334房间),联系电话:2153038;市纪委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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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摸排合肥市视听电子企业相关情况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工信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快推进视听电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合肥市拟结合2024国际显示技术大会(ICDT 2024),举办合肥市视听电子协同创新对接会,围绕车载、教育会议、消费电子、广电、文博等视听电子领域开展供需发布和上下游对接。现摸排我市视听电子企业相关情况,请各县(市)区、开发区指导视听电子企业填报《合肥市视听电子企业情况表》(见附件),并于3月1日前汇总报送至市经信局电子信息产业处。 附件:合肥市视听电子企业情况表 (联系人:曾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