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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批服务型制造示范名单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和评估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政法函﹝2023﹞42号),现将拟入选第五批服务型制造示范名单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书面反馈(单位提出意见需加盖公章)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产业融合发展处)。 公 示 期:2023年11月16日-2023年11月22日 联系电话:010-68205186 传 真:010-68205275 附件:拟入选第五批服务型制造示范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 2023年1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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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认定2023年度合肥市品牌培育企业名录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合肥市品牌培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经信局开展了2023年度合肥市品牌培育遴选工作。经企业申报,县(市)区、开发区推荐,组织评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拟认定安徽优旦科技有限公司等35家企业为2023年度合肥市品牌培育企业,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0日至11月24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实名反馈。 反馈电话: 市经信局机关党委 0551-63538563。 业务咨询电话: 市经信局科技处 0551-63538396。 附件:2023年度拟认定合肥市品牌培育企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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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认定的第六批及通过复核的第一批、第二批、第四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公示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第一批、第二批、第四批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政法函〔2023〕199号)要求,现将拟认定的第六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及拟通过复核的第一批、第二批、第四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书面反馈(单位提出意见需加盖公章)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产业融合发展处)。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6日-11月22日 联系电话:010-68205275(传真) 附件:1.拟认定的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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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省工程研究中心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安徽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组建、验收认定、优化整合工作,经各地申报、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等程序,形成了评审结果,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4日—11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省发展改革委创新改革处反映,反映方式以来人、署名来信(包括电子信函)等,对匿名方式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51—62602946 通信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省发展改革委创新改革处 邮政编码:230091 电子邮箱: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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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复核结果的公示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企业开展2023年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2〕572号)要求,经测评、初核、审核等程序,拟确定89家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见附件1)、363家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见附件2)通过复核。未通过复核的企业,将从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名单中予以撤销。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3日至11月1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至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 附件:1.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复核通过名单 2. 国家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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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评定结果的公示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企业开展2023年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3〕572号)要求,经企业测评、推荐上报、审核确认等程序,拟认定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等750家企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见附件1)、三一石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等2960家企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见附件2)。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3日至11月1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至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 附件: 1. 202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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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2023年度拟认定总部企业名单公示
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合政办〔2023〕19号)规定,经企业申报、县区初审、市级联审,拟认定73家企业为合肥市2023年度总部企业,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电话方式向市发改委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551-63538435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100号市政务中心 附件:合肥市2023年度拟认定总部企业名单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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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合肥市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政策第四批次公示名单
为贯彻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提信心拼经济”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合政办秘〔2023〕8号)中第3条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补助政策,根据市政府批准的实施方案,市商务局组织省汽车经销商商会、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7月31日网上申报的前三批次中申报资料不齐全、需进一步核实的申报材料进行第四批次审核,对申报者补充完善的资料开展了第三方初审、复审,并出具了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报告,市商务局对审核结果进行核实确认。现将第四批次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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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合肥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库(第一批)拟入库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经营主体入库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合肥市2023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库(第一批)拟入库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3年11月9日至11月15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向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提出。对公示名单提出异议,要以书面形式详细写明异议的内容和事实根据。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写明单位负责人和联系人姓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和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市农业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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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安徽省新产品(第三批)拟认定名单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新产品认定暂行办法》(皖经信科技函[2017]880号),我厅组织开展了2023年安徽省新产品(第三批)认定工作。经专家评审,拟认定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FC5030XXYEV2型轻型电动车”等235项产品为2023年度安徽省新产品(第三批)。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实名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处)反映。 联系人:温晓丹 联系电话:055162871740 附件:2023年度安徽省新产品(第三批)拟认定名单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1…